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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合約書人:
賣方(以下稱甲方):____________
統一編號 / 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
電話:__________________
買方(以下稱乙方):____________
身分證字號 / 護照號碼: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
電話:__________________
茲因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二手精品,雙方同意訂立本合約,條款如下:
第一條 商品內容
商品名稱:____________
品牌:____________
型號 / 款式:____________
序號 / 防偽碼(如有):__________
顏色:____________
材質:____________
附件(請勾選):
□ 原廠盒
□ 保卡
□ 防塵袋
□ 發票
□ 其他:______
商品狀況:
□ 全新未使用
□ 幾乎全新
□ 輕微使用痕跡
□ 明顯使用痕跡(已向乙方說明)
商品瑕疵說明(如有):
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確認已充分檢視商品外觀、功能與狀況,並同意依現況購買。
第二條 交易金額與付款方式
商品售價:新台幣______元整
付款方式:
□ 現金
□ 銀行轉帳
□ LINE Pay
□ 信用卡
□ 其他:______
付款日期:__年__月__日
甲方確認收到全部款項後,即完成本次交易。
第三條 訂金條款(非常重要)
乙方支付訂金後,視為確認購買本商品。
如乙方因個人因素取消交易,訂金不予退還。
如甲方無法提供商品,應全額退還訂金。
第四條 商品現況買賣
乙方確認:
本商品為二手商品,可能存在:
1. 使用痕跡
2. 自然耗損
3. 老化
4. 輕微色差
乙方同意以商品現況購買,
並放棄因外觀、使用感或主觀因素要求退貨之權利。
第五條 真偽保證條款
甲方保證本商品為正品(真品)。如經下列機構鑑定為仿冒品:
1. 合法鑑定機構
2. 品牌原廠
3. 司法機關
甲方應於確認日起:7日內全額退款,並取回商品。
第六條 不適用七日鑑賞期
乙方確認:
本商品為二手商品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不適用七日鑑賞期。
第七條 責任限制
商品交付後,因以下情形所造成之損壞,甲方不負責任:
1. 人為損壞
2. 不當使用
3. 正常耗損
4. 自然老化
第八條 交付方式
交付方式(請勾選):
□ 面交
□ 宅配寄送
□ 超商取貨
□ 國際運送
寄送地址:
__________________
商品交付後,風險即移轉予乙方。
第九條 寄送風險條款
如因以下原因造成商品損壞或遺失:
1. 運送過程
2. 貨運公司處理
3. 天災或不可抗力
甲方不負賠償責任。(建議乙方自行加保運送保險)
第十條 所有權移轉
商品於以下條件完成時,所有權即移轉予乙方:
1. 全額付款完成
2. 商品完成交付
第十一條 退貨與換貨條款
除下列情形外,不接受退貨或換貨:
1. 商品經確認為仿冒品
2. 商品與本合約記載重大不符
以下情形不構成退貨理由:
1. 不喜歡
2. 與想像不同
3. 尺寸不合
4. 色差
5. 正常使用痕跡
第十二條 退貨與換貨條款
除下列情形外,不接受退貨或換貨:
1. 商品經確認為仿冒品
2. 商品與本合約記載重大不符
以下情形不構成退貨理由:
1. 不喜歡
2. 與想像不同
3. 尺寸不合
4. 色差
5. 正常使用痕跡
第十三條 保固與維修
除另有書面約定外:
本商品不提供保固。
第十四條 個人資料使用
雙方同意,於本交易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次交易使用,不得另作他用。
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
如任一方違反本合約條款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
如因本合約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
__________________
本合約一式二份,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甲方(賣方):
簽名:__________
日期:__年__月__日
乙方(買方):
簽名:__________
日期:__年__月__日